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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漯河临颍县委巡察组选调5名公告

临颍县人民政府 | 2024-03-13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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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中共临颍县委巡察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遴聘办”)具体组织实施。

  二、选调计划

  根据用人单位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本次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见附件1:2024年中共临颍县委巡察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双向选择和考察相结合。

  四、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和对象

  临颍县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财政全供工作人员(其中管理岗位仅限九级职员及以下职级层次人员;不含学校、医院、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实绩突出;

  3.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政治面貌等条件(见附件1);

  4.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本次公开选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即35周岁以下为1989年3月1日之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纪委纪律审查、监委监察调查或检察机关审查的;

  4.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不得报名转编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试用和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本次选调所涉及公告通过临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ng.gov.cn)进行发布。

  (一)报名

  1.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报考人员通过登录临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ng.gov.cn),认真阅读《2024年中共临颍县委巡察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下载《2024年中共临颍县委巡察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照岗位设置要求进行填报。

  2.报名材料:《2024年中共临颍县委巡察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本人填写并签字,单位和主管部门加盖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从大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有效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从大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自参加工作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3月15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4.报名地点:县公遴聘办(县委编办317房间)

  (二)资格审查

  1.由县公遴聘办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及时反馈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对报名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县公遴聘办反映(联系电话:0395—8869881),笔试前未反映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

  2.报名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要与档案材料记载一致,对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报名人员的人事档案有涂改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不得参加选调。

  3.本次选调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与岗位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相应比例条件的,核减或取消选调岗位。

  (三)笔试

  1.组织开展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文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等。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由县公遴聘办组织笔试加试,按加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

  2.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组一般采取听取考察所在单位领导、同事和负责组织、纪检、人事工作人员意见的方式进行。

  3.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综合能力、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发现的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核实。

  4.考察结束后,用人单位提出是否同意试用的意见,不同意试用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

  1.县公遴聘办对拟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后无异议的,组织试用人员到用人单位工作,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3.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选调人员进行专项考核,考核后同意留用的,向县委编委提出书面请示,经县委编委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后用人单位不同意留用的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县公遴聘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95—8869881

  附件1:2024年中共临颍县委巡察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点击下载查看)

  附件2:2024年中共临颍县委巡察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查看)

  临颍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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