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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392

人事考试网 | 2024-05-08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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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甲、乙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商品房并登记于甲的名下,后因两人感情破裂想离婚,甲 便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如果丙事前已经知道甲是为了离婚而转移房产,乙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B.乙可以要求丙归还房屋
C.乙可以向甲要求赔偿
D.丙已经获得了房屋所有权 87 【答案】ACD
【正确率】50%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 第二步,ABC 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 释(一)》第二十八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 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 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 支持。可知,如果丙不是善意购买,乙可以主张合同无效。AC 项表述正确,当选。B 项错误, 排除。 D 项: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 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 户,这时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归丙所有。D 项表述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 ACD 选项。 【拓展】 ①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 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可知, 235 婚后共同购买商品房虽然登记在甲的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 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 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 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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