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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郑州招聘城市管理员10名公告

河南华图 | 2024-05-13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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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岗位

  城市管理协管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 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组织纪律观念;

  4. 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1994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受过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 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 现役军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2024年4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二)报名需携带资料

  1. 报名登记表1份

  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

  点击上方“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照片,现场报名时提交;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期内学信网学历在线认证报告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报考人员是在职的,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时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用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用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资格;

  2.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比例的,经用工单位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与拟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招聘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长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要求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计划递减直至取消。

  《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ihc2008)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递补

  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入职后离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相应递补,体检、考察合格后对外公示。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工资标准3600元/月(包含个人应缴纳“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月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六、其他

  (一)与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ihc2008微信公众号发布。因考生本人不及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未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个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库。

  (四)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71-67120093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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