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开封市职位第一批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批考察对象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人选。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逾期未到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得进入考察程序。
对暂缓进行部分体检项目的怀孕考生,按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规定,可先进行考察,如果考察中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不予录用。如果考察中没有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暂缓录用,待考生孕期结束完成体检后,根据体检结果再确定是否录用。
未完成体检项目或需要进一步检查、复检的考生,暂不进行考察,待体检合格后另行发布公告。第一批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要求
(一)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要求进行,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身心健康状况、任职回避情形、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录用考察,还应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其他机关人民警察的录用考察,参照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
(二)考察时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各环节,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察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对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具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形之一的,档案造假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手段被发展为中共党员的,公务员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辞去公职的,公务员未满有关政策规定或本人承诺最低服务年限辞去公职的,境内就读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均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被取消录用的,将会影响考察结果。
三、注意事项
(一)考察工作将于近期开展,请考察对象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考察组考察时进行联系。同时请考察对象按照考察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因联系不上考察对象造成的后果由考察对象本人承担。
(二)考察对象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考察组提出书面放弃录用资格声明。之后再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三)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拟录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四)考察工作相关事宜请咨询考察单位(见附件2),工作时间可拨打监督电话0371—23982922、0371—23855085。
附件:1.河南省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开封市职位第一批考察对象人员名单
开封市公务员局
2024年5月14日
原文标题:河南省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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