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增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的要求,依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进一步破解基层卫生人才匮乏的瓶颈,夯实人才基础,助力健康洛阳。现结合我市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实际,制定2024年洛阳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实施。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备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共招聘151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人数详见《2024年洛阳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7.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2024年洛阳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中条件表述的“年龄”“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年龄要求:专科学历、本科学历为199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以毕业证书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
4.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 、信息发布及咨询
招聘信息于2024年6月15日在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lyws.ly.gov.cn)进行发布。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设置咨询电话(见附件1),解释和答复关于专业需求、资格条件等方面具体问题。
六、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报考者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网址:登录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lyws.ly.gov.cn)“特招报名入口”。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报考者于2024年6月24日9:00至6月26日18:00前,登录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lyws.ly.gov.cn)“特招报名入口” 按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先进行考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报考者填写完报名信息后务必先预览,确认无误再提交。
3.报名资格审查。各县区卫生健康委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6月28日18: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 6月28日18∶00后,报考申请尚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相关要求。报考医疗机构研究生岗位(专业),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报考医疗机构其他岗位(专业),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于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3日18∶00前,到原报考地有关单位重新选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5.现场资格审查。报考者资格初审通过后,请于7月3日-7月5日18:0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原件、复印件,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并自行打印《2024年洛阳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报名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一式两份,到各县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地点见附件6)。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6.打印准考证。已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15日9∶00至7月19日24∶00,登录原报名时的网站(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特招报名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准考证上的照片须打印清晰、手贴无效)。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入职等环节必须要出示的凭据,请务必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如因报考者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用书(点击进入)
报考研究生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报考本科岗位的研究生、报考专科岗位的本科生及其他岗位考生须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周六)上午9∶00—10∶30《医学基础知识》,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本次考试,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1)参加2008年、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5分;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5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5分;
(4)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加5分;
(5)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的优惠政策;经批准由洛阳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加8分,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的加15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以上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重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24年洛阳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
(4)“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市委、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
(5)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6)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证》;
(7)我市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8)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4)。
提交加分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24年7月22日-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提交地点:各县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递交材料(具体地点见附件6)。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lyws.ly.gov.cn)“公示公告”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50%。
5.笔试成绩查询。阅卷工作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原报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前,由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复印件,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填写《2024年洛阳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5),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7)。(注:对2024年7月份毕业且所在学校未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参加面试,在用人单位备案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不予备案聘用)。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成功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资格确认单》。
经面试资格确认后依笔试成绩高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小于面试资格确认的比例时,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2、面试办法:
面试采取专业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应用(或专业技能操作)、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lyws.ly.gov.cn)“公示公告”专栏予以公布。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如果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均相同,按照管理权限报洛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八、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九、公示和备案
各县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lyws.ly.gov.cn)“公示公告”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区卫生健康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报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按照《入职承诺书》予以处理。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由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对招聘情况进行汇总,会同县区党委编办、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形成县区备案报告,最后由市卫生健康委对招聘情况进行汇总,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形成正式备案报告,按要求报省人社厅、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报考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加分材料提交、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和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0379—63333311。遇到政策相关问题可拨打附件1中县区卫生健康委咨询电话。
未尽事宜,由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公告通知。
3.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6.2024年洛阳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提交加分材料及面试确认地点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诚信承诺书
原文标题: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章来源:lyws.ly.gov.cn/doc/4/2406/203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