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登封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一号)》规定,结合实际报名情况,经登封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部分岗位招聘计划
按照《登封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一号)》规定,A03、B07、C04、C05、C07、D01等6个岗位的资格确认人数与拟聘岗位计划的笔试开考比例达不到5:1,经登封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招聘计划如下:
(一)A03、C04、C05、D01等4个岗位笔试开考比例降为3:1。
(二)核减B07、C07等2个岗位招聘计划,其中B07岗位核减后为7个,笔试开考比例降为3:1;C07岗位核减后为3个,笔试开考比例降为3:1。
二、笔试成绩加分情况
按照第一号公告要求需对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加分考生如下: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加分项目 | 备注 |
1 | 邓** | 41***************00 | 2015年后退役大学生士兵 | |
2 | 陈** | 41***************30 | 2015年后退役大学生士兵 | |
3 | 彭** | 41***************13 | 2015年后退役大学生士兵 | |
4 | 秦** | 41***************77 | 2015年后退役大学生士兵 |
公示期为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5日,共3天。如有异议,请拨打0371-62831802。
三、打印准考证
(一)请各位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https://410185.zgacc.com)打印准考证(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上午9:00至8月17日上午8:00。
(二)各位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务必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在规定时间、地点持有效证件和打印的准考证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执行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三)笔试结束后,请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参加面试环节使用。
2024年8月13日
原文标题:登封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二号)_公示公告_dfedu
文章来源:dfedu(MD5:d7c1f3c976237c884af6cf92024d0a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