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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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焦作沁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面向社会)

焦作教育网 | 2018-03-26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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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河南省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沁阳市范围内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及在沁阳市内就读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二)申请人员分类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三类申请人:

  1.第一类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社会申请人;

  3.第三类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在沁阳市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

  (第二、三类社会申请人,含2018年5月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明人员)

  (三)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四)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

  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网上申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申请人员分类中的第一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申请人员分类中的第二、三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网报选择任教学科时不要仅选择到“某一类”,要选择到具体学科(特别是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第一、二类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第三类申请由所在学校开具)原件一式一份;

  (3)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含)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含)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第三类申请人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成绩单》);以及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第二、三类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打印1份。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粘贴于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处)。

  上述第(2)、(3)项所需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申请人提交材料时将全部个人材料(原件、复印件分开)装入纸质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正面注明“申请种类”“申请学科”“姓名”等信息。各种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3.教师资格材料报送和受理认定地点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且本人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沁阳市地域内的由沁阳市教育局受理、认定。

  在沁阳市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认定材料由沁阳市教育局受理、认定。

  (二)审查材料和认定阶段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三)证书领取阶段(另行通知)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在沁阳市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

  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第一次认定

  1.申请人网报时间:3月26日7点至4月2日24点(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天的7:00—24:00开放)。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2.体检时间:4月3日—4月4日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请于4月2日登录“沁阳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体检医院安排。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时间:4月9日—4月11日

  地点:沁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建设北路30号),联系电话:5681626

  4.公布认定结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等后续相关工作,请申请人关注“沁阳教育”微信公众号通知,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8年5月14日前完成。

  (二)第二次认定

  1.申请人网报时间:6月13日7点至6月19日24点(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天的7:00—24:00开放)。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2.体检时间:6月20日—6月21日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请于6月19日登录“沁阳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体检医院安排。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时间:6月27日—6月29日

  地点:沁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建设北路30号),联系电话:5681626

  4.公布认定结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等后续相关工作,请申请人关注“沁阳教育”微信公众号通知,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8年7月20日前完成。

  咨询电话:0391-5281053

  沁阳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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