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高频考点
1. 全国人大、国务院、省级政府在行政建置与区划的权限
决定机关 | 权限 |
全国人大 | 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设置 |
国务院 |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 |
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 |
省级人民政府 | 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
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审批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 |
2. 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主体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 宪法修正案提案主体与通过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