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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乡获嘉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8人公告

获嘉县人民法院 | 2019-08-27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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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形式)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编外(劳务派遣形式)司法警察辅助人员8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2名,从事司法警务等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法院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为民服务的理念。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其他行政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3)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具体条件

  1.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

  3.退伍军人优先。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2019年9月2日下午5:00止。

  2.报名地点:获嘉县人民法院政治部(3012房间)。

  3.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属于退伍军人的,请携带相关证件及复印件1份;有驾驶证的,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本次招聘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确定使用人员。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经确定的拟使用人员,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向获嘉县人民法院进行劳务派遣。

  (四)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试用为期1个月,无法通过试用期的将由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务合同。

  四、工资待遇

  工资按本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缴纳社会保险,其他福利待遇按本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由本院派驻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二)对违反招考纪律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使用资格。

  (三)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程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使用资格。

  本公告由获嘉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修鹏

  联系电话:0373—4527027

  监督电话:0373—4527050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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