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学、幼儿园不得设置食品经营场所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规定近日公布,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该规定自 2019年 4月 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