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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

华图教育 | 2020-05-20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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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其中法律知识是重点内容,河南华图教育三支一扶考试网为考生们汇总了公共基础知识之科技常识复习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每个考生的三支一扶考试。
我国《婚姻法》虽然规定婚姻自由,但对结婚、离婚手续办理有所限制,因此,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法律也有例外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夫妻双方是不被允许离婚的。
不允许诉讼离婚的情况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关于该条文,具体解释如下:“分娩后一年内”是指女方生完小孩后一年之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是指女方在流产(包括人工流产和自然流产)后的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此三期内的女生权益是非常需要得到保障的,此时正是女生们处于弱势之时。但!法院为了更完善保障男女双方之间的权益,则另要求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受理此案件,或者女生自己提出离婚请求的,就不用受到这样的限制。比如有证据证明女方腹中胎儿非为男方,那此番具有故事性的事件,最是容易产生夫妻矛盾的问题了,法律上也就不会过多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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