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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计税方式为:总额不高于4000元时,应纳税额=(总额-800)×20

华图教育 | 2020-11-17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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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单选题)劳务费计税方式为:总额不高于4000元时,应纳税额=(总额-800)×20%;高于4000元时,应纳税额=(总额-总额×20%)×20%。某单位甲、乙两部门在同一月份要为某专家发放劳务费,金额均不超过4000元,如果两笔劳务费分别计税,应纳税额之和为780元,但按照规定,两笔劳务费应合并计税,则该专家实际应纳税额为:,

A.780元

B.815元

C.880元

D.940元

第一步,本题考查经济利润问题,属于分段计费类。
第二步,由于两笔费用均未超过4000,则两笔总费用为780÷20%+800×2=5500(元)。所以如果合并计税,纳税总额=(5500-5500×0.2)×0.2=880(元)。
因此,选择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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