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关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曹魏律》将《刑名》篇置于律首,突出了律典总则的地位
B.《北魏律》经律学家张斐、杜预作注,故又称张杜律
C.《北齐律》首立十恶重罪,促进了礼法的结合
D.《梁律》正式创立官当制度,允许官员以官爵抵罪
A.《曹魏律》将《刑名》篇置于律首,突出了律典总则的地位
B.《北魏律》经律学家张斐、杜预作注,故又称张杜律
C.《北齐律》首立十恶重罪,促进了礼法的结合
D.《梁律》正式创立官当制度,允许官员以官爵抵罪
34、【答案】AB选项:《晋律》经律学家张斐、杜预作注,故又称张杜律。C选项:《北齐律》首立重罪十条。D选项:《北魏律》正式创立官当制度,允许官员以官爵抵罪。BCD均错误,不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