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试题资料

首页 > 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 > 试题资料

书记员法律常识231

华图教育 | 2021-11-17 13:58

收藏

  282、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 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侵权之诉处理。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