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巩义市司法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0名,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巩义市司法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0名,新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巩义户籍;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现任调解员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调解员可放宽至38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将落实上级及我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须自觉佩戴医用口罩(考生自备),自觉出示“双码”(健康码和行程码)和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报名现场考生应按地面“一米线”自觉排队,并接受“测温”等健康检查。
报名材料包括: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须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学信网打印;对现任调解员以高中或中专学历报名的,需提供毕业证原件)等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材料审原件,交复印件。
考生报名时还须提交《巩义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请考生下载填写(按照报名表下方的填表要求进行填写),并贴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另交同底版一寸彩照2张。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12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巩义市司法局1楼西侧巩义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电话:64586019。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密切关注巩义政府网(www.gongyishi.gov.cn)发布的相关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试
1、根据最终报名情况,本次招聘考试将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如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超过2:1(含2:1)时,只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用书(点击领取)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职业能力测试*50%。
笔试成绩将在巩义政府网发布。
(2)如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2:1时,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为确保形成一定竞争,如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1.5:1的,按1.5:1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
2.如考试成绩出现并列且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时,按以下办法确定名次:
(1)如考试采取笔试形式的,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确定排名;
(2)如考试采取面试形式的,采取现场加试的方式确定排名。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具体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本批新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管理。新聘用人员合同一签一年。
四、工作岗位
根据我市各级调委会缺额情况,本次新招聘人员各岗位分配计划为:市级调委会(5人)、派驻行业调委会(5人)、镇(街道)调委会(20人);本次新招聘调解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以上各岗位计划内依次选岗。
五、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在岗期间工资待遇,执行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1900元/人·月,含各类保险个人应缴部分),以后随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化而调整。同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六、其它事项
1、巩义政府网(www.gongyishi.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相关通知发布的唯一官方网站。请考生在招聘考试期间密切关注网站通知,并确保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凡未按网站通知要求执行或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全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证件材料、填写的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且与本人实际情况完全相符,如发现弄虚作假或隐瞒本人重大事实获取报名(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4、如发现本次招聘有不公正现象,请拨打举报电话64586030,17837192273,联系人:赵楠。
5、本公告未尽事宜,将根据国家、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12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gongyishi.gov.cn/portal/gyzx/tztg/webinfo/2021/12/16390396033725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