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事业单位考申论吗
事业单位的考试一般分三种,综合类、卫生类和教育类,但这三类都不考申论,有时会考公文写作。
这个要看当地事业单位具体的公告,有些是要考公共基础知识,有些考行测和综合应用能力,也有其他的考试科目,如果公告还未出,可以看下以前的公告要求 遴选公务员职业努力,并且加上合理的培训,难度是不太大的。一般是指政府部门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从已经具备公务员资格的人员中选出符合组织或相关部门要求的部门工作人员,是政府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和方法。 要求的条件:(一)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二)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近二年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考不考申论要根据当地的事业单位招考公告为准。很多地方事业单位都不单独考试申论,只会在行测试卷中加上一个写作题。您可以参考当地的人事考试网,详读招考公告以及意向岗位要求,才能确定需不需要考申论。考试界是专业的公务员备考平台,拥有海量题库,作答之后系统,自动判分给出答案以及详细评语;专家在线指导,一对一的战役模式,为考生量身定制备考资源,适合事业单位备考。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 )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A. 合同
B. 侵权行为
C. 无因管理
D. 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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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BCD
解 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扩展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