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某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招聘单位名称:河南瑞诺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用工岗位:司法辅助
用工形式:由河南瑞诺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至郑州市某法院工作。
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0名。
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平公开原则;
(三)择优聘用原则。
相关要求:
(一)报名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高度的保密意识,严格遵守院纪院规和保密规定;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其中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资格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者优先录取;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2年8月10日至2004年8月10日期间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者可优先并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意见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身体无残疾,无纹身;
5、具备相应的司法文书制作能力,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文档编辑等工作,具有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能较好撰写法律文书的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薪资待遇
1、薪资待遇为基本工资2000元+五险一金+考核。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用工单位同意继续留用的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2、缴纳郑州市职工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合同签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法院工作。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用工单位同意继续留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可与劳务派遣公司续签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人员履行合同情况纳入个人诚信记录。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后,不得擅自辞职。有意短期离职者,请慎重报名!
考试录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一: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材料到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北50米御玺大厦A座7层。
报名时间:2022年08月10日—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371-66383088,13017671088。
报名方式二:
邮箱报名:微信扫描本公告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请将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发至邮箱:1012520737@qq.com。
报名材料:①报名表(微信扫描本公告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一寸照片一张;⑤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可提供);⑥“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查询结果(彩色打印)。
4、报名完成后等待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
(二)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司法辅助工作相关内容。
(三)计算机实际操作
考试时间:笔试结束后进行。
考试内容:考察考生的计算机录入能力。
(四)面试
考试时间:计算机考试结束后进行。
考察内容:考察考生临场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
(五)确定应聘人员考试有效成绩。考试有效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有效成绩=笔试成绩×40%+计算机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有效成绩,按照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七)录用。结合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最终确定录用人员。
(八)政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由应聘者提供户籍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接到体检通知后及时办理其现工作单位的离职手续,正式通知入职时,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特别是已经持有律师资格证书并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应辞去所有律师相关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无法递交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3. 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应聘期间请严格落实郑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觉监测体温,做好48小时核酸检测。参加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时需出示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相关证明者不允许入场。
河南瑞诺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0日
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