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省吕梁市教育法的特点

教育法的特点:
①教育法是一种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这是从教育法所具有规范性角度来探讨的;
②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国家意志性的角度探讨)国家能过法定程序采取制定或认可两种方式确定的行为规范才能成为法。
③教育法是统治阶段在教育方面意志的体现。(鲜明的阶级性角度)
④教育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特殊的强制性角度)
⑤教育法是教育客观规律法定化了的行为规范。(遵循的客观规律性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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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吕梁市教师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单选题
周末时,小芳这样来管理自己的学习,“如果我能在40分钟内完成学习任务,我就出去和男朋友玩“她运用的原理是()。A正强化 B负强化C自我强化D替代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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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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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题目解析]:本题考查强化的分类。美国心理学家班杜拉不满于极端行为主义的观点,在吸取了认知学习理论观点后,形成了一种认知—行为主义的模式,形成了很有特色的社会学习理论。其中班杜拉把强化分为直接强化、替代性强化和自我强化。其中,自我强化是指观察者能观察自己的行为,并根据自己的标准进行判断,由此强化或处罚自己。题干中,如果小芳能在40分钟内完成学习任务,我就出去和男朋友玩。这是小芳根据自己的学习行为,对自己进行奖惩,属于自我强化。C项正确。A项:正强化是指给予一个愉快刺激,从而增强其行为出现的概率。与题干不符,排除。B项:负强化是指摆脱一个厌恶刺激,从而增强其行为出现的概率。与题干不符,排除。D项:替代强化是指观察者因看到榜样的行为被强化而受到强化。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