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2023年惠安县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惠安县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考试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方式
采取以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二、面试时间、地点、方式
岗位 代码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考生 面试 报到 时间 | 面试 地点 | 片段教学 (占总分的70%) | 现场问答(占总分的30%)(分钟) | |
片段教学撰稿时间(分钟) | 片段教学时间 (分钟) | ||||||
01 | 中学语文教师 | 4 | 2023 1月 7日 上午 7:30 | 惠安职业中专学校 | 40 | 10 | 4 |
02 | 中学数学教师 | 4 | 40 | 4 | |||
中学英语教师 | 3 | 40 | 10 | 4 | |||
04 | 3 | 40 | 10 | 4 | |||
05 | 中学历史教师 | 2 | 40 | 10 | 4 | ||
06 | 中学地理教师 | 1 | 40 | 10 | 4 | ||
07 | 中学物理教师 | 3 | 40 | 10 | 4 | ||
08 | 中学生物教师 | 2 | 40 | 10 | 4 | ||
09 | 中学化学教师 | 1 | 40 | 10 | 4 | ||
10 | 中学体育教师 | 2 | 40 | 10 | 4 | ||
11 | 中学日语教师 | 1 | 40 | 10 | 4 | ||
12 | 职校食品教师 | 1 | 40 | 10 | 4 | ||
13 | 职校计算机教师 | 1 | 40 | 10 | 4 | ||
14 | 职校土建教师 | 2 | 40 | 10 | 4 |
三、面试对象及要求
1.面试对象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
2.片段教学教材:所有教材均为新课改福建选用版本(2021年秋),面试当天请报考者携带一本全新教材,书内不能有书写的字迹或注解。
语文:高中语文必修(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数学:高中数学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A)。
英语:高中英语必修(第一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物理:高中物理必修(第一册);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
生物:高中生物必修(1);人民教育出版社。
思想政治:高中思想政治必修(1);人民教育出版社。
化学:高中化学必修(第一册);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
历史:高中历史必修(1);人民教育出版社。
地理:高中地理必修(1);人民教育出版社。
体育与健康:高中体育与健康必修全一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日语:标准日本语第二版初级(上);人民教育出版社。
职校食品:食品微生物;化学工业出版社。
职校计算机:计算机网络技术;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
职校土建:建筑制图与识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并当场公布。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片断教学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若片断教学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入围人员成绩将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
四、注意事项
1.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考生应于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简称“承诺书”)纸质原件到考点报到。考生14天内不得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居史和潜在感染者接触史,进入校门前须提供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配合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绿码查验工作,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将严禁入场考试。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若发热(体温≥37.3℃)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医务专家小组复检,体温正常的,可继续参加考试。在面试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4.所有考生必须服从考点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抽签、面试。面试报到时间结束后,迟到10分钟或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面试者在片段教学及回答问题过程中,只能体现“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出本人姓名及毕业学校等个人信息。面试过程只能携带考场发放的备课草稿,不准携带其他任何材料及通讯工具,面试者所需的稿纸、笔由考务组提供。面试者入围面试管理后,如携带通讯工具或在面试过程中报出姓名、毕业学校的,取消其本次面试成绩。
6.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惠安县教育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