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兰州新区2023年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公告》,现将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3年4月5日18:00至4月6日17:00登录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兰州新区人才网(https://www.lzxqrc.com/)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查询进入资格复审情况(详见附件3)。
二、资格复审方式及时间
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已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于2023年4月6日8:30前将资格复审所需全部原件资料完整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命名方式为:报名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如第一人民医院01张三13800007268)发送至指定邮箱。
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岗位(岗位代码:01-14)报名材料发送至lzxqdyrmyy@163.com;
兰州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岗位代码:15-38)报名材料发送至446853830@qq.com。
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上传材料(PDF扫描件)
1.身份证(正反面);
2.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人员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4.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学习科目综合成绩单。
6.本人签字的《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附件1)。
三、面试
基层医疗机构:
面试范围:资格复审通过人员
时间:2023年4月8日(星期六)上午8:30
地点:兰州新区瑞岭名郡学校(兰州新区中川街与经十一路交叉路口)
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面试范围:资格复审通过人员
时间:2023年4月9日(星期日)上午8:30
地点: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7楼(兰州新区凤凰山路2000号)
四、注意事项
(一)如部分资格复审材料暂时无法提供的,报考人员可约定时间另行提供,并在承诺书(附件1)中明确。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负责,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二)报考人员通讯方式变更的,务必及时主动与兰州新区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联系,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附件2),经本人签名后,以PDF文件格式上传到指定邮箱中。
(四)应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务必于4月8日、4月9日上午7:30前到达考点,8:00入场完毕,8:30考试开始后一律不允许进入考场。考生不准携带考试复习资料和通讯工具等各类电子设备进入考场。携带的,应集中存放在指定区域。违反规定的,按违纪处理。考生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不得随意离场。违反规定的,按违纪处理。考生务必严格遵守时间规定,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931—8252140
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0931—8379779
监督电话:0931—6412380
3.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基层医疗机构)
4.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