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根据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双一流”建设项目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的高校。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等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应聘人员应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已取得本、硕相应学历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四)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20日至2005年4月19日期间出生)。
(五)应聘人员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六)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在影响期内未解除的人员;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人员。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享受待遇
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20日12:00。
3.报名提交材料
(1)《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3);
(3)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5)本科、硕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党员身份等证明材料(上述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或党组织公章)。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认真阅读应聘须知,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
(3)应聘人员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24日。在此期间,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在报名时限内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将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发布,请适时关注。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报名表、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5.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
6.招聘岗位中同一岗位通过现场确认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 “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的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先笔试后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
(2)笔试:根据岗位需要,实践型教师岗位笔试采取理论考试与实践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根据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经学校研究决定,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主页“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4)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思想政治表现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批。对拟聘用人员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 “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九、几点说明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二)拟聘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人事档案。
(四)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过程中有关事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8060380
监督电话:0451-88060920
监督邮箱:hsdjjjcc@126.com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3年4月13日
附件1: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pdf
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