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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法检)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人事考试网 | 2023-04-17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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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安排,为做好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怒江州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7日上午08:00集中,08:30开始。

(二)体能测评人员

报考怒江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非法检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前须进行体能测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不超过岗位招录数4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公布的报考怒江州人民警察岗位(非法检司法警察职位)中符合进入体能测评条件的考生】。

(三)体能测评实施单位和标准

报考怒江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进入体能测评环节考生的体能测评工作由怒江州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文件执行。

1.体能测评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和物品: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准考证;

(3)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渐变蓝底照片1张;

(4)注意携带和穿着合适体能测评的鞋和衣物。

3.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最晚不得超过08:30)到达测评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补测。仅允许考生本人进入测评地点,陪同人员不得进入。

4.严禁携带与测评无关的物品进入测评场地内。

5.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体能测评结果为“合格”方能进入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体能测评结果为“合格”且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2倍的比例和笔试合成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州级行政中心A418室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首批资格复审时间:

(非公安机关岗位)2023年4月7日08:30—12:00

(公安机关岗位)2023年4月7日15:30—18:00。

第一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4月8日14:30—15:30。

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4月9日14:30—1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

怒江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详细地址:怒江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龙江路135号州级行政中心A418室;联系方式:0886-3888783)。

(三)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怒江州相关职位(不含法检)且符合《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3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招考简章》规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条件的考生【具体人员名单详见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公布的报考怒江州岗位(不含法检)的首轮资格复审考生,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资格复审】。

(四)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请提前复印,并在复印件空白处填写“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写上日期)

1.本人身份证件。请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笔试准考证可从云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3.毕业证(学位证)。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3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

4.报考限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21、2022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3年1月底以前。

5.《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报考选调生职位的携带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即可)各2份。《报名推荐表》(含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

(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点击“相关下载”下载、填写、打印,请提前按《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常见问题解答》等相关要求和说明填写,并盖章。

6.服务基层计划人员报考定向岗位资格复审时须出具以下证明:特岗教师须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西部志愿者须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须有各县区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以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须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并提供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还要提供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以残疾人身份报考的须出具由各级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供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验核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户口簿。报考我州有生源地或户籍要求岗位的,需要考生携带户口簿用以验证。

8.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渐变蓝底照片3张。

9.请考生认真对照《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云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常见问题解答》相关要求,准备材料,以免遗漏造成资格复审不合格。

(五)资格复审审核程序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签字确认。已经签字确认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视为故意扰乱报名秩序、浪费考录资源,将依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个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

第一、第二批次递补人员名单等信息将适时在怒江党建网公告栏(https://www.njzdj.gov.cn/html/gsgg/gsgg/)面向社会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请考生确保报名时预留的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导致未按时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录纪律及其他

1.请报考人员如实提供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如发现报考人员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进行严肃处理。

2.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公告,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现场确认、面试等后续考录程序。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无论后续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5.资格复审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到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可以由考生签署委托书,请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复审。

6.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面试初步拟定于2023年4月15日,体检初步拟定于2023年4月17日,请考生关注怒江党建网公告栏(https://www.njzdj.gov.cn/html/gsgg/gsgg/)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知晓政策规定及日程安排,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7.如有疑问和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怒江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联系(联系电话:0886-3888783)。

特别提示:怒江州公务员考录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各类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其他未尽事宜请详阅《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其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个人档案存放证明

附件:个人档案存放证明.doc

中共怒江州委组织部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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