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请报考“冶金与矿业学院专任教师(2)”、“电气与机械学院专任教师(1)、(2)、(3)”、“建筑工程学院专任教师(1)”、“测绘学院专任教师”、“商学院专任教师”、“外语学院专任教师”、“艺术设计学院专任教师”、“通识与素质教育学院专任教师3”岗位的考生,在报名系统内的“主要所学课程或与职位要求专业类似的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名称”栏填写:本科专业为XXX;
2.请报考“电气与机械学院专任教师(4)中德合作项目专任教师”岗位的考生,在报名系统内的“主要所学课程或与职位要求专业类似的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名称”栏中明确填写本科所学专业及所具有的德语等级证书;
3.报名入口即为准考证打印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