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武汉东湖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和工作人员496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及《武汉东湖高新区2023年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所报岗位的相关条件。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应聘幼儿园教师及语文学科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财务人事人员岗位无普通话水平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武汉东湖高新区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含聘用制)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应往届毕业生岗位
1.学历:2021届、2022届、2023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还须为学前教育或体育、音乐、美术、舞蹈相关专业毕业。
2.年龄: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以内(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对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先行报名参加招聘考试,若考试考核合格且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幼儿园教师岗位除外;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以申报与教师资格证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岗位;其中取得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学科教师资格证均可报名小学科学教师岗位(下同)。
(二)在职教师岗位
1.学历: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8年及以上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高段可低用,幼儿园岗位除外)。
4.资历:报考中小学在职教师岗位须为现任普通中小学教师,且具有2年及以上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毕业前实习任教经历不计算在内,下同)。报考幼儿园在职教师岗位须为现任幼儿园教师,且具有2年及以上含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具体岗位工作年限要求以附件1为准。
(三)骨干教师岗位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2周岁以内(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不一致的,职称与业绩应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资历和业绩:现在普通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或在教科研机构从事教育教研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学段须与目前任教学段一致),并取得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与申报学科相一致的下列Ⅰ、Ⅱ、Ⅲ三类中任一项条件:
Ⅰ类骨干教师:①省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仅限省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②地级市(含省直管市,下同)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骨干教师及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③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区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骨干教师及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
Ⅱ类骨干教师:①近五年在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现场优质课竞赛或教师五项全能比赛或其他现场赛课获一等奖;②近五年获得教育部“一师一优课”或“基础教育精品课”等部级优课;③2021年以来在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Ⅲ类骨干教师:①近五年在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录像课(含基础教育精品课)或其他线上学科类课堂教学比赛中获一等奖;②区(县)级骨干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或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③近五年在区(县)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现场优质课竞赛或教师五项全能比赛或其他现场赛课获一等奖。
(四)财务人事人员岗位
1.学历及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为会计学、财务管理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的;
(2)已取得经济系列的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及以上职称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2023年3月24日起,在武汉东湖高新区政务网(www.wehdz.gov.cn)、武汉掌上人才(www.whzsrc.com)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上述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部分岗位需对照专项特长要求报名)。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23年3月27日9:00至3月31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或关注“武汉掌上人才”微信公众号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期间每日17:00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
2.详细填写报名信息。申报有专项特长要求的岗位必须在“特长”栏填写专项特长;申报在职教师岗位必须在“工作经历”栏详细填写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填写格式范例:2021.08--至今在XX学校任教或2021.09--2022.07在A学校任教,2022.08--2023.07在B学校任教,下同);申报骨干教师岗位必须在“对应岗位所需证书”栏填写所获职称证书、“工作经历”栏详细填写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获得奖励或荣誉”栏填写符合报考条件的荣誉,同时将职称证书和荣誉证书扫描件按要求上传;申报财务人事人员岗位应根据本人情况在“对应岗位所需证书”栏填写所取得的证书名称。未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的,将无法通过审核。
3.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3月27日12:00至3月31日17: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查结果。通过网上审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3月31日12:00以前,可改报其他岗位。除骨干教师岗位外,若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根据报名人数及招聘计划做相应核减或取消。取消的岗位将及时告知相关的报名人员,并通知其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确认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陆武汉掌上人才网“招聘·考试”栏目,点击“在线缴费”窗口,选择本人报考岗位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12:00至4月3日12:00,4月3日12:00之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做笔试安排。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审核的报考人员应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并按《准考证》上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最新公告。
(四)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以笔试公告为准。笔试采取百分制。应往届毕业生、在职教师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与《教育综合知识A》(按4:6比例折算计入笔试成绩,考生缺考任一门考试或因违纪取消成绩的,不再列入面试人员名单)。财务人事人员岗位笔试科目为《财务人事综合知识》。骨干教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B》。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骨干教师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入围面试。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入围面试)。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适时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通知。
(六)面试
面试采取试教、说课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可加试专业技能。具体面试形式及时间、地点、人员名单、注意事项另行公告。
(七)体检、考察和签约
骨干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3:7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其他岗位均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并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未达1:3的岗位,实行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市属三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同时增加涉毒吸毒检查项目。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3年),执行全区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并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拟聘用人员在武汉东湖高新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照武汉东湖高新区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在试用期间,暂时认定登记在专技岗位中的“未定级”,待其试用期满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后,依据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等级认定到相应等级岗位。对于原单位已聘在高于招聘岗位的骨干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在符合武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空岗)且本人业绩满足高新区岗位任职条件的前提下,试用期满可考核聘任至原单位同级岗位;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武汉市现行异地职称认定或岗位聘任相关政策的,根据高新区岗位任职条件降级聘用。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
(二)引进的骨干教师按相关规定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8—18万元(Ⅰ类、Ⅱ类、Ⅲ类骨干教师分别享受安家补助费18万元、12万元、8万元),并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10年),在服务期内提前离职的,按实际服务年限折算退回安家补助费。2023年名师名校长专项招聘公告将于近期发布。
(三)补充说明:
1.应聘人员年龄在报考环节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准。应聘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0日。
2.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资格审核时必须同时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报到或档案转移手续或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2.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完成毕业派遣手续的。
(五)本次招聘笔试、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六)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65527182。
(七)本公告由武汉东湖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7-67880466(政策)
027-83363007、027-83565099(系统)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附件:1.武汉东湖高新区2023年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2.武汉东湖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目录(分应往届毕业生、在职教师、骨干教师、财务人事人员).doc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事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