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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

| 2023-06-30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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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2023年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的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或综合能力。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一)面试试题结构。

结构化面试。共3道试题,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分析、应急处理、计划组织协调、人际交往等通用能力,以及掌握和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专任教师试讲。专业教师岗增设试讲考核环节,考生准备时间4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内(前3分钟介绍课堂教学设计,后7分钟针对考题讲课),备课前由每个岗位的一号考生现场抽取一门课作为试讲课程,试讲知识点由考生在抽取课程章节中自选。

(二)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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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任教师岗位: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分数占比60%,试讲环节分数占比40%。

2.其他岗位: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分数占比100%。

(三)答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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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任教师岗位:每名考生结构化面试按15分钟掌握,试讲控制在10分钟内。

2.其他岗位:按每名考生15分钟掌握,每道题的答题时间分配,由命题组按试题难易程度确定。

三、面试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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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6月18日上午7:20)前入闱,按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四、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考生代表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试讲考生根据题目制作试讲PPT,制作时间为40分钟。考生可自带图片、文字素材和专业书籍,但不可携带已制作完成的演示内容,如携带取消面试成绩。

(三)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四)主考官宣读试题后,计时员开始计时。

(五)每道题答题时间(或试讲时间)剩余1分钟时,由计时员作出提示,答题超时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六)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细则打分。

(七)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具体形式一般采用隔位报分,考生交替返场听分、签字。

五、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6月18日(星期日),考生应于上午7:20前入闱。

面试地点:

(一)报考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湖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总站、湖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岗位的考试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湖北省住房保障中心(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9楼),可乘坐地铁2号、4号线在中南路站下,F出口即到。

(二)报考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的考试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楼5楼,可乘坐地铁2号、4号线在中南路站下,E出口即到。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如工作服、姓名牌、身份编号等特殊标志)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6月18日上午7:20)前到达指定候考地点签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六)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七)在候考室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八)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九)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十)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

(十一)根据《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要求,本次面试候考、候分期间建议考生佩戴口罩,答题时可以取下口罩。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面试及录取信息将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27-68873030;监督举报电话:027-68873726。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12日

附件:2023年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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