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科学历年龄限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限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8.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参照相对应的同等本科学历报考;
9.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浚县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大学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