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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餐厅用餐,根据菜单点了一道标价为98元的菜结账时,餐厅要求甲支

华图教育 | 2021-06-05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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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甲在餐厅用餐,根据菜单点了一道标价为98元的菜。结账时,餐厅要求甲支付298元,甲则坚持以菜单为准付款,这时餐厅才发现菜单被调包。经查,菜单调包系刚刚来此就餐的某顾客所为。甲与餐厅之间债的发生原因是()。
A.合同
B.缔约过失
C.侵权行为
D.不当得利

35、【答案】D不当得利,是指一方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而使另一方财产受损的事实。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包括:1.一方获得利益。甲的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没有支出本应由自己支出的费用。2.另一方受有损失。餐厅财产本应增加而未增加,即应得利益的损失。3.一方获益和另一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4.获益没有法律根据。本题为基于第三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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