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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考前冲刺试题_法律

华图教育 | 2019-10-24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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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

  ①人民主权原则

  ②基本人权原则

  ③法制原则

  ④民主集中制原则

  A.①②④ B.①②③ C.①③④ D.②③④

  【答案】A

  【考点】宪法

  【作者】李仕第

  【解析】③法制原则错误,应该是法治原则,故排除③。其他均为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内容。故选择A。

  古董商人刘能,凭借专业知识判断赵四家中一青花瓷大碗为明代瓷器,从赵四手中以低廉价格购得后卖出,获得不菲收入。刘能的而这一行为( )。

  A.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B.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C.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中的重大误解的情形

  D.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显示公平的情形

  【答案】D

  【考点】民法

  【作者】李仕第

  【解析】题干中古董商人刘能的行为,属于我国民法中规定的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显示公平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误解。故选择D。

  3.(多选)小明26岁时因故意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满释放后第二年又因抢劫罪被判刑,小明将面对的情形包括( )

  A.将被从重处罚

  B.不能缓刑

  C.不能假释

  D.构成累犯

  【答案】ABCD

  【考点】刑法

  【作者】李仕第

  【解析】题干中小明前后两罪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后罪在前罪刑满释放五年内,构成累犯,应该从重处罚,不能假释不能缓刑。故选择ABCD。

  4.甲公民邀请同事乙来家中吃饭,将乙灌醉后配得公司仓库钥匙,次日盗得公司价值5万元财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是主犯,乙是间接正犯

  B.甲是主犯,乙是从犯

  C.甲是主犯,乙是胁从犯

  D.甲乙不构成共同犯罪

  【答案】D

  【考点】刑法

  【作者】李仕第

  【解析】本题是对共同犯罪知识点的考察。共同犯罪主观上要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客观上要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显然题干中甲乙根本不构成共同犯罪。

  5.下列属于行政主体的是( )

  A.济南市第二造纸厂

  B.遂平县第二高级中学

  C.郑州市金水区建业路街道办

  D.幸福村村委会

  【答案】D

  【考点】行政法

  【作者】李仕第

  【解析】选项中,济南市第二造纸厂属于常见的民事法律主体,遂平县第二高级中学属于普通事业单位,幸福村村委会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只有郑州市金水区建业路街道办属于行政主体的一种,由市辖区人民政府派出。

  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坚持( )的分配制度。

  A.按劳分配

  B.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相结合

  C.按需分配

  D.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答案】D

  【考点】法律

  【作者】岳修科

  【解析】考点:国家分配制度。我国《宪法》第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故选项D正确。

  7.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 )行使除著名权以外的著作权。

  A.持有人 B.使用人

  C.保管人 D.所有人

  【答案】D

  【考点】法律

  【作者】岳修科

  【解析】考点: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故正确答案为D。

  8.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下列不属于附加刑的是( )。

  A.剥夺政治权利 B.没收财产

  C.驱逐出境 D.管制

  【答案】D

  【考点】法律

  【作者】岳修科

  【解析】考点:刑罚种类。《刑法》第33条,第34条的规定,主刑分为以下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管制属于主刑的一种。ABC三项属于附加刑。故正确答案为D。

  9.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

  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这里"未得逞"是指( )。

  A.犯罪行为没有实施完毕

  B.犯罪目的没有达到

  C.犯罪结果没有发生

  D.行为没有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答案】D

  【考点】法律

  【作者】岳修科

  【解析】考点:犯罪未遂。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判断犯罪是否既遂的标准是构成要件说,即犯罪实行行为是否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凡符合特定犯罪构成全部要件的,即为既遂。否则即为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等犯罪未完成形态。故正确答案为D。

  10.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下列规范性文件中,行政相对人在对根据该

  规范性文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的同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申请的是( )。

  A.某地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

  B.某省林业厅关于王某,滥伐林木的处理意见

  C.某省会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专利管理办法》

  D.某地级市人民政府关于免去简某东湖区区长的决定

  【答案】A

  【考点】法律

  【作者】岳修科

  【解析】考点:行政复议审查范围。《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査申请: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A项中的地级市人民政府作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出台的规定可以由行政相对人在对根据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的同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査申请。故正确答案为A。

  11.张某因债务纠葛对李某暗藏杀心,一天夜里张某潜入李某家中,见其躺在床上,遂用钝器猛击其头部后跑走。经法医鉴定,李某的直接死因是酗酒过度导致的,并在钝器击头之前已无生命体征。张某的行为( )

  A.属于间接故意 B.构成犯罪既遂

  C.构成犯罪未遂 D.不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C

  【考点】法律

  【作者】王冰青

  【解析】本案的张某在实施杀人行为时已经死亡,属于“欲达目的而不能”,为犯罪未遂。因此本题为C。

  12.范某与蒋某各出资6万,合伙经营一家大排档,后因地段选址不佳,生意冷清,对外负债,范某与蒋某对该债务负有何种责任( )

  A.无限按份 B.无限连带

  C.有限按份 D.以上均不正确

  【答案】B

  【考点】法律

  【作者】王冰青

  【解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由于本题中并没有注明其是有限合伙企业,因此默认其味普通合伙的形式,所以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3.行政机关所作的重要规定和决定对当事人不利,应该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体现了行政法的哪项原则?( )

  A.合理行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权责一致原则 D.高效便民原则

  【答案】A

  【考点】法律

  【作者】王冰青

  【解析】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行政合理性表现为以下三个原则:第一,公平公正原则。要平等地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第二,考虑相关因素原则。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第三,比例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14.在我国,结婚年龄,女性不得早于( )周岁。

  A.18 B.20 C.22 D.23

  【答案】B

  【考点】法律

  【解析】本题的考点为结婚的条件。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因此本题选B。

  15.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其优点在于( )

  A.体现民主权利的平等性 B.提高了行政效率

  C.提高了立法质量 D.集中了集体的智慧

  【答案】B

  【考点】法律

  【作者】王冰青

  【解析】总理负责制指国务院总理对他主管的工作负全部责任,与负全部责任相联系的是他对自己主管的工作有完全决定权。这样的管理方式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16.在我国,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 )。

  A.12岁 B.14岁

  C.16岁 D.18岁

  【答案】C

  【考点】刑法

  【作者】刘明月

  【解析】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A、B、D、E四项错误。另外,年满十四周岁只对法律明文规定的、性质比较恶劣的八类犯罪,负刑事责任,而不是完全负刑事责任,而十四周岁以下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故正确答案为C。

  17.杨某离开自己住所下落不明已满4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 )。

  A.只能申请宣告杨某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杨某死亡

  C.应当先申请宣告杨某失踪,在申请宣告杨某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杨某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杨某死亡

  【答案】D

  【考点】民法

  【作者】刘明月

  【解析】《民法总则》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民法总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须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

  本题中杨某下落不明已满4年,利害关系人既可以申请宣告杨某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杨某死亡。

  故正确答案为D。

  18.甲因工作与乙结仇,欲报复乙。某晚,甲酒后携带火柴和汽油来到乙家,欲将乙居住的房屋烧毁。当甲站在该房屋东侧的简易仓房上准备向房屋的顶部攀爬时,因踩破仓房的瓦片而跌落在地,甲认为运气不好而离开了现场。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C.犯罪预备 D.犯罪既遂

  【答案】A

  【考点】刑法

  【作者】刘明月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的犯罪基本概念。需结合具体选项予以分析。

  A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属于自动停止的几种情形:(1)基于良心发现、悔悟、对被害人的同情和怜悯、受到别人的劝阻而停止。(2)因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神的处罚、鬼怪纠缠等迷信原因而停止。”,甲因为运气原因就属于上述情形(2)。

  B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与题干无关,故此选项错误。

  C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与题干无关,故此选项错误。

  D项错误,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必须具备以下几个特征: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与题干无关,故此选项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A。

  1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不包括( )。A.查封设施 B.冻结存款

  C.吊销许可证 D.扣押财物

  【答案】C

  【考点】行政法

  【作者】刘明月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因此,ABD项正确,C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20.下列选项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直接撤销的是( )。

  A.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

  B.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C.同宪法相抵触的地方政府规章

  D.同宪法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

  【答案】A

  【考点】宪法

  【作者】刘明月

  【解析】A项正确,根据《立法法》第97条第1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B、C、D项错误,根据《立法法》第97条第2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故正确答案为A。

  21.有关知识产权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在我国,知识产权是著作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以及专利权与商标权等的总称

  B. 知识产权的“知识”是指人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这种成果无须具有为人所感知的客观形式

  C. “知识产权”是外来语

  D. “知识产权”概念、涵义由法律直接规定

  【答案】B

  【考点】法律

  【作者】岳修科

  【解析】知识产权中的知识成果必须是具备能为人感知的客观形式的。比如专利,必须具备新颖性、独创性和实用性,才能被授权。

  22.下列哪个是依法享有对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免权的机关,( )

  A.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B.直辖市人大常委会

  C.直辖市人民政府

  D.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答案】A

  【考点】法律

  【作者】岳修科

  【解析】直辖市的、的院长,都是由同一的、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举例说,的院长、的院长、的院长,都是由选举产生的。

  23.下列哪一种或哪一项情形可能直接导致法律责任( )

  A.大风吹毁某甲自盖的新房

  B.某甲与某乙吵架,某乙心脏病发作猝死

  C.某甲与某乙约定在饭店吃饭,乙未赴约,某甲自杀

  D.在我国,8岁以下的人致人伤害

  【答案】B

  【考点】法律

  【作者】岳修科

  【解析】大风吹毁楼房属于不可抗力,没有直接导致法律责任产生;吵架致人死亡如果有诽谤等行为需要承担一定责任;自杀自伤不产生法律责任;8岁以下小孩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但产生侵权行为监护人需要承担责任,所以没有直接产生法律责任。。

  24.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一般情况下( )。

  A. 应当撤销 B. 可以撤销C. 不予撤销 D.应当吊销

  【答案】A

  【考点】法律

  【作者】岳修科

  【解析】行政法常识,考生需要注意这里的处理方法是撤销,也就是自始无效,而非吊销,吊销是当即无效。两者法律后果不一样。

  25.郭某在一僻静的胡同里遇一年轻妇女,顿生歹念,将其抱住,竟然对其实施奸淫。恰好李某下班路过此胡同,见此情景,遂拾一石块朝郭某砸去,不料正中郭某头部,郭某当场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

  A.意外事件 B.防卫过当

  C.正当防卫 D.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C

  【考点】法律

  【作者】岳修科

  【解析】题干中李某行为符合正当防卫所有要件,注意正当防卫的实施者可以不是受害者本人,但针对的必须是正进行不法侵害的侵害者。

  26.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是()

  A.某大学生遭歹徒抢劫,慌乱中摸出包里的水果刀砍伤歹徒,歹徒受伤

  B.14岁的张某绑架7岁的邻居小玉

  C.12岁的汤某从某商场窃得一块价值4万的名表

  D.28岁的刘某醉酒驾车撞死行人

  【答案】D

  【考点】法律

  【作者】王冰青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醉酒的人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此D说法正确。A属于正当防卫;BC不负刑事责任。

  27.张三与李四有仇,张三与杀死李四。某一天张三驾车途中发现一人王五,王五与李四长相神似,张三以为是李四,甲车直接撞死王五,后发现不是李四,于是驾车逃走。张三的行为构成( )

  A.过失致人死亡罪 B.故意杀人罪

  C.交通肇事罪 D.故意伤害罪

  【答案B

  【考点】法律

  【作者】王冰青

  【解析】,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

  28.张三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意外死亡。他的财产中不能作为遗产的( )

  A.房屋 B.存款 C.抚恤金 D.宠物狗

  【答案】C

  【考点】法律

  【作者】王冰青

  【解析】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下列财产不能纳入遗产范围,1、国家或集体职工因公死亡,革命军人牺牲或病故、公民因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而死亡时,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照国家制定的劳动保险法规定、革命军人牺牲与病故抚恤的规定、交通安全法规定或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受该死者生前抚育、扶助和赡养的家属一定金额的抚恤费和其他生活补助费。因为这些抚恤费,其性质并不是对死者个人利益的经济补偿,而是国家对死者特定家属所给予的精神慰籍和物质帮助,应由有关人员直接享受,不属于死者遗留的个人财产。

  29.马某不服区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决定。马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马某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之内提起行政诉讼

  B.被告只能为市公安局

  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D.如果马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

  【答案】C

  【考点】法律

  【作者】王冰青

  【解析】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A项正确;B.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市公安局对马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决定,复议机关市公安局的行为属于改变原行政行为,因此被告只能是公安局,所以B项正确。C.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此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结合题干除了区公安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外,市公安局作为复议机关,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对本案也具有管辖权,所以C项错误。D.根据“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所以D项正确。

  30.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因此,若以一双鞋的买卖法律关系为例,小王是买方,她的义务是支付鞋的价金,权力是取得鞋子;小张是卖方,她的义务是交付鞋子,权力是取得价金,则( )是这个买卖法律关系里面的客体。

  A.小王和价金 B.鞋子和价金

  C.小王和鞋子 D.小张和小王

  【答案】B

  【考点】法律

  【作者】王冰青

  【解析】法律关系客体是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任何外在的客体,一旦它承载某种利益价值,就可能成为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建立的目的,总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获取某种利益,或分配、转移某种利益(有关的内容,参见本章第二节“法的价值”)。所以,实质上,客体所承载的利益本身才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联系的中介。这些利益,从表现形态上可以分为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有形利益和无形利益、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潜在利益);从享有主体的角度,利益可分为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等等。包括:1 物(物权法律关系);2 给付行为(债权法律关系)——积极行为、消极行为;3 智力成果(知识产权法律关系);4 人身利益(人身权法律关系);5 权利本身(权利质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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